为切实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在龙游县的入学工作,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录对象
拟转入我县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(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(区、市)或本省外县(市、区),随父母到输入地(同住)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,故龙游县户籍学生不在此列)。
注:
1.六年级、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。
2.处于休学期间的不办理转学。
3.所有转学申请,学校依据学位空余情况予以统筹接纳。
二、报名登记
1、报名时间
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
2、报名办法
监护人根据居住证地址或务工地址等,携带相关资料,直接到就近的学校预报名登记。
三、提供资料
报名时,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原件,同时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:
(一)必交资料
户口本、出生证(户口本不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,可作为补充材料提供)、学籍表。
(二)选交资料(选择其中一项提交即可)
1.监护人在龙游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(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,原件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)。
2.监护人的《浙江省居住证》或居住登记证明(须在有效期内,儿童与父母的登记地址应一致)。
3.监护人在龙游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(原件可通过手机浙里办现场查询)。
4.监护人在龙游县经营的营业执照。
四、录取办法
学校本着“应招尽招、应转尽转”的原则,根据“本校招生区域户籍生-房产生-符合条件随迁子女-其他转学生”的顺序,根据空余学额情况统筹接纳,有序接收。
招生不足,学位宽松的公办学校应“能接尽接”,做到零门槛接收随迁子女。
五、咨询电话
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:0570-7021709,70220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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